商标分类第38类

  • 电讯、通信服务

    电信。

【注释】

本类主要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间通过感觉方式进行通讯的服 务.这类服务包括;(1)能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交谈;(2)将一人的消息传递给另一人;(3)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 口头或视觉的联系(无线电和电视).尤其包括;主要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.尤其不包括;无线电广告服 务(第三十五类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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